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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自行车被叫停

     [摘要]刚刚在唐山试水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处境有些尴尬。近日,唐山市已经出台印发《唐山市中心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要求:现阶段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过去的一年,白的、蓝的、橙的、黄的,各色共享单车迅速占领唐山市区的大街小巷。近段时间,共享单车的“近亲”——共享电动自行车也出现在了唐山市街头。不过,刚刚在唐山试水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处境有些尴尬。近日,唐山市已经出台印发《唐山市中心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要求:现阶段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1.现状:

共享电动自行车空降唐山

       最近一段时间,一款共享电动自行车出现在唐山市街头。这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车座下装有一块电瓶,车把上配有电量显示器,与共享单车一样,共享电动自行车也是扫码开锁。用户下载该款电动自行车的APP,完成手机验证和实名认证,交付199元押金即可使用,收费标准为2元/半小时。在共享电动自行车APP界面能显示靠近用户的停车点,在停车点找到车后通过扫二维码的方式打开车锁,骑行完毕后在APP点击“我要还车”,需前往地图上最近的停车点进行还车,否则车辆会继续处于用车状态、持续计费。

对于这样的新事物,一些市民很是欣喜,纷纷急着试骑。也有一些市民因为担心共享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一旦出了问题难以解决,对此持观望态度。

2.论证:

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有隐忧

面对横空出世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去年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今年1月、3月,省政府对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先后两次进行督导检查,一致要求现阶段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唐山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专项小组的相关负责人在采访中表示,国家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是经过反复论证和分析的,主要有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车辆普遍超标,目前市场上投放的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二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租赁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三是火灾安全隐患突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存取点充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影响电池安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四是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如果车辆保养维护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隐患车辆上路行驶。五是电池污染问题严重,主要使用铅酸蓄电池等,大量废旧电池被随意拆解,严重影响环境等。

3.政策:

现阶段唐山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针对目前各级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态度及形势,唐山市已经正式出台印发《唐山市中心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现阶段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与此同时,各单车企业正在与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管理承诺书,保证本运营企业不在唐山市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已经投放的,在签订管理承诺书15日内清理完毕,否则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条例采取相应措施。

有关部门建议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用户在骑行完毕后及时退出押金,确保押金及时返还,避免发生运营企业退出市场后押金难以返还现象,最大程度化解金融风险隐患。
本文摘自于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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